原标题《女子遭遇职场性侵认定工伤维权后续: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其113万元》
新黄河
2024年12月22日,新黄河报道的《当一位女性遭遇职场性侵反被公司开除之后:工伤认定成功,会继续维权到底》一文引起公众关注。3月31日,该事件当事人丽丽(化名)对新黄河记者表示,“我的事情目前有了最新进展,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支付我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113万元。虽然不清楚公司会不会提起诉讼,但我会维权到底。”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丽丽是天津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营销总监。在2023年9月的一场商务宴请中,丽丽喝醉后遭遇了自家老板王某的性侵。2024年4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2024年4月18日,王某被判刑后不久,丽丽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此外,在遭遇性侵后,丽丽还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之后丽丽就此事前往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024年12月3日,丽丽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书中表明,“丽丽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同年12月13日,该公司为丽丽确定了12个月的(2023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工伤停工留薪期。之后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结论书,延长丽丽停工留薪期六个月(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但丽丽称,因公司拒绝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事宜,丽丽就此事向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3月31日,丽丽对记者表示,自己目前已经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书。在丽丽提供的落款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的仲裁决定书中记者看到,仲裁委员会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支付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周六加班费、休管理假工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流产假工资差额等共计113万元。当事人对被裁决不服的,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丽丽对记者表示,“目前不清楚公司会不会提起诉讼,不过我会维权到底。我希望让大家知道我维权事件的最新进展,也希望可以继续帮助在职场上有过类似遭遇的姐妹。”31日下午,记者还就此事致电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其对记者表示,“关于是否会上诉这件事不方便告知。”